新增5种!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扩大至10种

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会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2024年底前,将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从5种增加到10种,满足群众对更加便捷的异地就医结算需求。

《通知》提到,在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县域可及的基础上,决定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2024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从2021年开始,国家医保局在全面实现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统计数据显示,在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到6.90万家,实现每个县都有一家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累计惠及891.88万人次,减少群众垫付90.78亿元。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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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包括哪些?

目前,广东省内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包括有普通门诊、全省统一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生育等,省内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能享受异地门特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包括了普通门诊、住院和5个门诊特定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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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病种跨省异地就医如何查询及备案?

参保人需选已开通相应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结构才能进行医保直接结算。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里的“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疗结构查询”进行查询,哪家医院开通了门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申请的门特病种经确认后,应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就医前申请办理门特选定业务,可选择市内和市外共不超过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选定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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