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崔坤族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崔坤族女士因工作变动调往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崔坤族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崔坤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她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崔坤族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同意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公司总经理陈志林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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