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还是违建 谁来判定(图)

转自:天津日报

近年来,我市不少产业园内的公司和业主在自有房屋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但最近有读者向本报反映,有很多企业在安装“光伏”设备时,暗搭楼层,涉嫌违建。

日前,本报热线23602777接到市民王先生反映,在津南区双港镇启迪协信科技园(又名恒生科技园)内,其中一栋楼的业主在五层楼顶加盖了一层房屋,据该公司员工说,未来该房屋要作为游泳池使用,周边业主都担心楼顶加盖建筑物会影响房屋承载力。

9月18日,记者赶赴津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在29号楼楼下看到,该楼宇总共五层,其楼顶已经加盖了一层钢结构建筑,占据整个屋顶的一半面积,外围由一圈玻璃窗和部分钢结构组成,与整栋楼屋顶外墙齐平,整个建筑物比原本的屋顶高出很多。

“29-1楼的业主是一家科技公司,他们在楼顶加盖期间,我们私下问过该公司员工,说是要在楼顶搭建游泳池。目前搭建的这个钢结构高达4.8米左右,再加上房顶,比我们这侧楼顶高出5米多。钢结构加混凝土,5米多高的建筑物在五楼楼顶,能不让人担心吗?”反映人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公司也在这个楼宇办公,与29—1号楼同属一个楼体,共享一个楼顶,“这样做会增加楼体载重量,如果遇到极端天气,这个钢结构建筑物能否撑得住?会不会对整个大楼安全有所影响?”

据该科技园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9—1楼的业主是“天津市净纯科技有限公司”,记者在其公司楼下采访到该项目建设负责人张经理,“我们这个建筑物并非什么游泳池,而是一个光伏发电设施。相关搭建手续,已向有关部门申请过了。之所以盖这么高,是由某家甲级设计院专门设计的。”记者询问是哪一家设计单位设计了如此之高的光伏发电附属设施,并希望上楼参观该楼顶光伏板建设情况,被负责人以涉密为由拒绝了。

对于张经理的这套说辞,王先生并不认可。“在共享楼顶上加盖一层建筑物,是不是要征求邻居们的意见?另外,修建光伏发电设施,是否有必要修建得这么高?很多城市都出台了楼顶安装光伏设施限高政策,也就2米左右的高度,现在这个5米多高的建筑,光伏板下不就是一间巨大的房屋吗?”

记者随后将此情况通报给津南区双港镇综合执法队,该队工作人员当即赶赴现场,并告诉记者,他们之前已经接到过市民反映。“当时,29—1业主按照我们的要求出示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但由于建筑规模过大,我们又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津南区发改委和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多次发函求证,获悉楼顶加盖光伏发电设备,不用向规划部门报批,只要向政务服务办申请即可。至于光伏发电设施有没有高度限制,以及其配套建设到底应该如何界定,这几个部门还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说法,造成我们执法困难。”

到底是为了环保、省电而修建的光伏设施,还是借着安装“光伏”而加盖的楼层呢?记者查找光伏建设相关政策发现,很多城市都对楼顶安装光伏板设施高度有明确要求,例如《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筑物顶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屋顶安装的光伏板从屋面平台起算,其高度不应超过1.8米,覆盖范围不得超越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不得建设与屋顶光伏发电设备无关的建筑物;云南曲靖则要求,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1.5米,并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

截至发稿时,记者拿到一张市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对于此建筑的回复:光伏板建设不用审批,但是楼顶加盖工程未获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记者发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发布的《关于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对于在楼宇顶层搭建光伏设施,并没有搭建高度以及围蔽范围的具体标准。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对启迪协信科技园29—1楼业主所搭建的光伏设施,早日做出判定,到底是真光伏,还是真违建。本报将对此事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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