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兰州市民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李明娟)9月19日,兰州市住建局发布消息,《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明确,按照更新方式实施的,每台电梯定额补贴15万元;按照改造方式实施的,每台电梯定额补贴5万元。符合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家庭,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分摊费用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据了解,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按照实施方式分为电梯更新和电梯改造两类。电梯更新是指拆除原有电梯,更换为新电梯的活动。电梯改造是指通过改变电梯的额定(名义)速度、额定载重量、提升高度、轿厢自重、防爆等级、驱动方式、悬挂方式、调速方式或控制方式,改变轿门的类型、增加或减少轿门,以及改变轿架受力结构、更换轿架或更换无轿架式轿厢的活动。申请补助资金实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应同时满足的条件为:城市或者县城范围内,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已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投入使用年限满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应为未开工的电梯,或在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年度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且未完工的电梯;实施方式须为更新或者改造,且按照更新方式实施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按照改造方式实施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居民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经书面申请后纳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的电梯,须于当年度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记者李明娟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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